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资料图)
(2023)山桥二破第01号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1月16日指定秦皇岛衡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管理人需要公开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经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确认,相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01
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成立于2000年7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3601021544F,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人民币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克杰,注册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工人新村。经营范围:道岔配件、泡花碱、机械加工、绝缘件、钢结构。锻件、鱼尾板、缝洗、劳务、小型建筑维修。
目前企业全面停产,职工全部下岗,已成为僵尸企业。
02
工作内容
本次破产清算的评估工作内容为:
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2、核实债务人的所有往来账情况,组织对债务人资产的盘点工作;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03
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整个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申报人的报价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申报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选聘的各种风险;
3、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04
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为入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机构;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评估业务经验;
4、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做出客观公正职业判断的关系;
5、评估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
05
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人应于选聘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团队其他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5、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工作经验、项目团队负责人破产工作经验等)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前期垫付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未受过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②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③对所涉不公开信息及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上述全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06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系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截至报名截止日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且符合公告相关要求,管理人可直接委托;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管理人。
07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止;
2、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239-2号407室
3、联系人:李静波13903334621
08
监督单位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张法官0335-5135075
秦皇岛市山桥铁路器材总厂一厂管理人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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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关键词:
秦皇岛市
铁路器材
破产清算